滨州职业学院化学专业学费 山东: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滨州职业学院化学专业学费 山东: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滨州职业学院2010年新生什么时候开学
滨州职业学院入学手续,报到时的相关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要求:
1、报到时间:2010年9月1日--2日。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时来校报到,请在9月2日前来人向学校请假并交纳第一学年学费后取得学籍,请假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未经允许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需携带的证件:入学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党(团)关系、户口迁移证(山东籍考生不迁户口,省外考生自愿),自带高中(中专)阶段纸质档案。
二、收费标准:
1、学费:
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年、装潢
艺术设计专业为5000元/年;理工农医类各专业(包括文理兼收)为5000元/年;文法财经类专业(包括文理兼收)均为4800元/年;
软件技术(软件外包方向)及软件技术(业务流程外包方向)为8800元/年。
2、住宿、教材:收取第一学年住宿费 800元/生;预交书籍资料费900元(多退少补)。
3、缴款方式:请学生将所需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和书费于8月28日前一次性存入录取通知书中的农行信用卡(须多存农行收取的信用卡年费10元,不收取现金)。学院通过银行划款为你完成缴费,入学报到时到新生收费处领取缴费收据。学生收到信用卡后,要及时凭身份证到当地农行修改密码(初始密码742101)。如不慎丢失,请速到当地农行网点办理挂失。银行卡开户行:滨州市农业银行渤海支行;咨询电话:(0543)3325314,3318200
三、报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滨州职业学院院内
报到期间学院在滨州长途汽车总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联系电话:(0543)3270036 3278139 3278104(兼传真)
附:行程路线
新生生源地→(乘火车)济南站(或淄博站)→(乘汽车)滨州汽车站

滨州职业学院新生开学时间
2023年滨州职业学院新生开学时间:在8月底至9月初。
新生开学前准备如下:
1、入学材料:确认你所有的入学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高中毕业证书等。如果有任何要求的文件或表格,确保提前准备好并带到学院。
2、住宿安排:如果你需要住在学校的宿舍,联系学院了解相关的住宿安排和手续,并按照学院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3、学费和费用: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的相关事宜。确认学费支付方式,并了解相关的退费政策。
4、学习用品:购买所需的学习用品,如文具:笔、纸张等,计算器,电脑等。你可以联系学院或老师获取有关所需学习用品的具体清单。
5、衣物和生活用品:确保你有足够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如被褥、床上用品、洗漱用品、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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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虑交通安排:如果你需要从家里到学院的交通安排,尤其是如果你住在学校附近,了解当地的公共交通方式或规划好乘车路线。
7、学院规章制度:熟悉学院的规章制度、校纪校规以及学生行为准则。了解并遵守学院的要求和规定,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
查询滨州职业学院新生开学时间的注意事项
1、查阅官方渠道:首先,要确保你从滨州职业学院的官方渠道获取信息。这包括学院的官方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通知、学院的社交媒体账号等。这样可以确保你获得的信息是准确和最新的。
2、多个渠道核实:尽量通过多个渠道核实开学时间。如果有疑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与滨州职业学院的招生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确保得到正确的答案。
3、注意学院级别信息:学院可能根据具体专业或班级的不同,有不同的开学时间规定。确保你查询的是适用于你所在专业或班级的准确开学时间。

山东: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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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818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宣传部、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以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成立以
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
英语。
第十三条录取男女生规定:
①定向培养士官生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
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第十五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①普通类高职专业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艺术类高职专业
取得山东省
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根据《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
③直招士官生专业
在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高分者按照体检合格类别优先选择专业;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④春季高考专业
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
医学影像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康复治疗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眼视光技术五个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可报考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
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
邮政编码:256603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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