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8 01:49:33 | 高三网
普通文史类专业5000-5500一年;校企合作类专业8800一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9800一年;药品生物技术专业11000一年。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不同程度的资助。 高三网
扩展资料:
据2019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39门。
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实训基地、生物园艺实训基地、数控实训基地;
国家级精品课程:《园林植物保护》、《花卉栽培》、《食用菌栽培》;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园林植物保护》、《花卉栽培》、《食用菌栽培》;
省级特色专业:园林技术、数控技术、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物流管理、应用化工技术。
参考资料来源: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潍坊职业学院2020年级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一览表
高三网(https://www.htgsw.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2022年 高考 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它专业语种不限,但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照下达招生计划的男女生比例执行。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常规批。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 考试 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根据“专业+学校” 平行志愿 投档方式录取,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 志愿 录取。
2.未高考改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 艺术 类专业:美术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均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美术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舞蹈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音乐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4.春季高考考生按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5.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在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其它事宜执行上级文件要求。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投档规则依次择优录取(定向培养士官生需按规定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 面试 )。
6.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对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3276917
学院网址:
邮箱:wfeczsb@163.com